用补修金具补修导线、避雷线时,其方法及要求有哪些?
导线损伤补修处理标准,符合如下规定:
(1)多股绞线损伤小于总截面的7%,采用0号砂纸抛光处理或不处理;
(2)多股绞线损伤占总截面的7%至17%以内时采用缠绕法补修;
(3)多股绞线损伤占总截面的17%至25%以内时采用修补管修补;
(4)多股绞线损伤占总截面的25%以上时须锯断重接。
采用缠绕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将受伤处导线处理平整;
(2)缠绕材料应为铝单丝,缠绕应紧密,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,并应将受伤部分全部覆盖,其长度不得小于100mm。
采用补修预绞丝处理时应符合以下规定:
(1)将受伤处线段处理平整;
(2)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得小于3个节距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电力金具》绞纹丝中的规定;
(3)补修预绞丝与导线接触紧密,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,并应将损伤部位全部覆盖。
采用补修管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将损伤处的线股先恢复原绞制状态;
(2)补修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,需补修的范围应位于管内各20mm;
(3)补修管可采用液压或爆压,其操作工艺必须符合《验收规范》第642条的有关规定。